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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书

发布于:2022-06-09 18:09:11 作者:

离婚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婚申请书

离婚申请书1

  一、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本

  申 请 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

  请求:撤回(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XXX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XXX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离婚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三、离婚撤诉有哪些法律风险?

  离婚起诉,遇到法院没有管辖权时,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离婚申请书2

  申请人:xxx,男,xx年xx月xx出生,满族

  请求:撤回(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xx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xxxx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xxxxxx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3

  协议人: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市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市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儿子_______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方__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3、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

  协议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离婚申请书4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5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结婚证字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字第号年月日

  离婚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女子安排: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登记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结婚证字号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XX,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离婚申请书6

  申请人:赵xx,女,198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请求:撤回xxxxx的起诉。

  申请理由:因小孩原因,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故撤消离婚诉讼。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xxx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袁旺财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7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申请事项: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8

  申请人:xxx,xx(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

  被申请人:xxxx,xx(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月x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9

  男方:___,男,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女方:___,女,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____。因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婚外情/恶习不改______等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_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女方:_____

  签名:_____ 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申请书10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xx岁,家住xx路xx号,平房(23平米),与妻子离异,现独自生活,身体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属救济勉强糊口,年收入不足180元,生活异常艰难,当我-

  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为此,特向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我也想靠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政府增加负担,但身体状况、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艰难,如今只能让我命悬一线,希望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离婚申请书11

xx县公安局:

  本人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号:xx,住xx县xx镇xx村,我于xx年x月x日与户主常办理离婚手续,现因工作需要,需将个人户口迁出。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离婚申请书12

  申请人:xxx,性别,出生xx年x月x日,民族xx,工作单位及职务xx,住址xx,电话xx,邮编xx。

  申请人因与离婚纠纷一案,于20xx年x月x日向你院起诉,业经你院立案受理,案件正在审理中。现因(注明原因,比如双方达成和解等),特此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核准。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离婚申请书13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满族

  请求:撤回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的起诉。

  理由: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离婚申请书14

__________市房管局:

  本人名叫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

  早年离婚,现独自居住,无子女赡养。长期以来本人体弱多病,又因文化程度不高而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家庭全部费用靠本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打工艰难维持,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现今身体状况更是大不如前,但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奔波,我现在住的房子由于纳入规划拆迁,拆迁补给的钱微乎其微,不亦是雪上加霜!现在物价、房价不断上涨,我已无力购置新房,更别说维系我今后的`生活了,面临如此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希望申请政府能给我安排一套廉租住房,让我有个安身之所,望给予批准为盼!万分感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离婚申请书15

  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申请事项:

  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

  ☆申请离婚撤诉后,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六个月如何起算,这就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混乱,本文就实践中离婚撤诉起算时间的几个误区加以分析:

  误区一: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

  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为起算点在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但笔者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因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并不必然地予以准许,经过审查,可以准许撤诉,也可以不准许撤诉,是不确定状态。

  误区二:以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属于不可以上诉的裁定,不少审判人员认为这类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无需以送达之日作为生效之日。笔者认为该观点有失偏颇,理由有:1、法院作出裁定属于一种内部行为,如不送达即不能产生对外的法律效力;2、离婚的撤诉生效日期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产生影响,如不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即处于不知状态,其再次起诉的权利就会受到一定制约。因此,离婚的撤诉裁定作出后尚未生效,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把法院作出撤诉裁定之日视为六个月的起算点也不妥。

  误区三: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该情况多出现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中。当被告下落不明时,被告应诉材料难以送达,而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耗时过长,所以,不少当事人选择撤诉以待六个月后再行起诉。而法院作出撤诉裁定后同样也面临着难以向被告送达的问题,且认为不用向应诉材料未送达的当事人送达撤诉裁定,所以,直接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作为起算点。这样似乎也不影响原告再次起诉的权利,但是,笔者认为该做法与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立法精神不符。立法上之所以特别对离婚案件要规定“六个月”,是出于对维护婚姻稳定性的考虑,原告无论以何种理由撤诉,客观上讲都是给被告一个反省、改正的机会,也是原被告婚姻和好的一种契机。如不向被告送达,即让被告丧失了这样一个机会,也不利于婚姻稳定性的构建。另外,导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很多,也不排除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准确地址以达到快速离婚目的的可能性。

  三、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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