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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规及管理制度

发布于:2020-11-06 19:39:18 作者:

消防法规及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总称,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均对如何建立企业管理制度有详细指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法规及管理制度,欢迎来参考!

消防法规及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 引用标准

  本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

  3 消防组织机构

  3.1 公司设立“安全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安全环保部是安全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4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1 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筹建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4.1.4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1.5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4.1.6 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可行的灭火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疏散预案。

  4.1.7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通。

  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和技能。

  4.2.5 拟定年度消防资金投入方案。

  4.3 岗位的防火责任

  4.3.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2 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4.3.3 发生故障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当班调度系统。

  4.3.4 对存放在 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维护。

  4.3.5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

  4.4 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经营、产权转卖的单位或资产,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在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火责

  4.5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

  5 防火安全检查

  5.1 厂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要经常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 车间、班组要结合综合安全检查,把消防检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5.3 工段、班组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交接和防范。

  5.4 安全环保部建立防火检查台帐。

  5.5 防火检查的内容

  5.5.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5.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5.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6 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

  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6.1.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6.2.5 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2.6 对怕潮(如乙炔瓶)、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6.2.7 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

  6.2.8 运输危险品,必须由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有懂其性质、具备押运资质的专人押运。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同车运输。

  6.2.9 剧毒物品专库专柜存放,采用双人双锁制管理,一起领用,一起退回,做好库存和领用记录。

  6.3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6.3.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3.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6.3.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6.3.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6.3.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3.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6.3.7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6.3.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3.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7消防教育规范

  7.1 新员工入厂教育

  7.1.1 新员工入厂要进行四级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学习企业的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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