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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发布于:2022-06-30 12:45:35 作者: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5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物业设备设施紧急维修管理制度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用户使用产生影响时,须立即通知客服部,并由客服部向受影响之用户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主管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专业工程师报告,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此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4.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

  4.1.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报公司总经理认可后,公司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技术总工审批。

  4.2.2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要求。

  4.2.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5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1设备的备品备件及日常维修所用的物料的管理由财务部委托工程部仓库进行管理,工程部仓库将备品备件和物料统一编号,独立设账,设专职或兼职库房管理员,对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封存和调拨进行管理。

  2工程仓库根据各类物品的使用量等因素,确定各物品的最低库存量、最高库存量和保险库存量,工程总监/经理编制申购计划,经工程总监/经理审核后报送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采购部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的物品可由工程部自行采购,由采购部走账)。

  3工程仓库入库物品,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发现问题暂停入库,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处理;工程部需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入库物品;库管验收无误后,将物品登记入库。

  4工程部人员领用物品,领用者需持有工程总监/经理签批《物品用单》;其他部门领用工程物品,需由部门总监和财务总监联合签批〈物品领用单〉,否则不予发放。

  5对部分易耗物料,工程各班组可根据历史经验数据,每周统一领用,领用后,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实用实销,月末盘点并做退仓处理。

  6每日库管员发放物品后,及时按电脑操作规程将资料输入酒店的财务管理系统,并将〈〈物品领用单〉〉汇总交财务部。

  7备品入库后,库管员需加强管理,遵循'先进先出、领取方便'的原则,对库房定期整理,码放规范、整齐;防止物品损坏、锈蚀和遗失。

  8每月工程仓库管理员会同财务部人员对工程仓库进行盘点并核查账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盘盈或盘亏,查清原因,写出报告,由工程总监/经理和财务总监/经理处理。

  9技工维修完毕后,对所剩余的物料及时退还工程仓库或交班组领班处,月末统一退仓。对领用物料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对超预算使用物料,而又无合理解释的班组,根据比率降低班组的奖金额度,对节约物料的班组根据比率增加奖金额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

  一,概述

  为了加强公司低压电气设备管理,保证公司内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恩姆易机公司的低压电气设备维护人员

  三,低压电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

  1,低压电气工作人员应由电力部门和恩姆易机公司认可,经劳动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人员担任.

  2,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次序,确保安全用电,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安全规程.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拆装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电气设备故障和人员伤亡事故.

  4,电气工作人员在检查或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检查证明无电以前,均视为带电.

  5,电气工作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检修设备的总电源开关断开,并挂警视牌,条件许可在电气开关上锁.

  6,长期没使用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风扇,电动工具等)在使用前,应按设备检修要求进行检修,并做绝缘测试;完整填写检修,测试报告后方可使用.

  7,对于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按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施工.

  8,对于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应做绝缘测试,接地连续性测试;并认真填写相关的测试报告.

  9,主要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主要电气设备检修周期表的规定来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10,主要电气设备和移动工具应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各类技术资料要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总则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酒店副总担任,以协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办负责。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总经办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见附件一)进行妥善处置。

  六、酒店劳动安全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

  3、听取各部门安全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员工安全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负责。

  十一、总经办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总经办存档。

  十三、各岗位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四、总经办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总经办,由安全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五、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总经办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财务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总经办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关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十七、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八、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十九、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0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1、任务。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杜绝计划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①单台价值超过20xx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设备的购置、验收

  第三条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科根据资金数额及各单位、部门设备需用情况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机电科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及各单位需要情况编制月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四条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机电科根据安全费用数额及各专业提出的需求计划负责编制,报矿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各工区、科室根据集团公司批文将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根据需用情况编制月度计划,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汇总和维简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

  第五条年度维简和安全费用计划内未列入的其他设备,禁止提交计划和采购。因生产需要确需购买的,由专业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机电科汇总与月度计划一并交亿金公司采购,并在年底调整计划时追加。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所编制的月度计划于每月16日前必须报机电科,其中所需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审批,报材料管理小组,其他配件材料报材料管理小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查。无月度计划的不予办理,生产单位急需设备必须经材料小组、机电科、机电矿长或生产矿长批准,非生产设备及大型设备报矿长批准。所报设备、配件计划使用标准计划表,注明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及到货时间,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对月度计划内的物资是否构成固定资产存有疑问时,应向机电科、财务科及亿金公司咨询使用年限和价格,无年度计划但构成固定资产的不得上报采购,特殊情况下需经矿长批准。

  第八条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防爆电器设备还应具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到货后,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通知机电科、生产科(采掘设备)、财务科、材料小组及使用单位到场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亿金公司驻军城供应站向供应商索取。随机工具交使用单位,随机配件由材料小组保管。

  三、设备的领用、发放

  第九条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机电科换取'设备出库单','领料单'签字联和'设备出库单'存根联一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第十条 '设备出库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出具,领用单位领用人、供应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共同在设备出库单上签字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不得代签。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抄录存档。设备经验收合格不论是否出库,均应建立设备档案,计入设备台账编号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经验收不合格或经使用达不到生产需要的设备由机电科联系亿金公司负责退回,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和调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将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和违章操作,无操作规程和完好标识的必须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或不合理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的,机电科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可越级上告,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要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维护使用,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设备均必须有运行记录,无包机人或专人维护的设备不准使用。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及'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严禁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实行强制的三级保养制度,每日例行保养,每月二级保养,每半年三级保养,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换油、定点给油、定质选油、定量用油),对主要设备实行点检制,由机电科制定点检标准,并监督使用。所有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机电科负责制定全矿计划,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设备的季检和月检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考核。矿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其它各类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对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操作失误造成设备事故的将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对损坏原因及程度进行分析鉴定,必须查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拿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升井(7天),禁止各类开关、启动器代替接线盒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机修厂应及时对送交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因技术原因无能力修复的设备应书面申请报材料小组,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招标确定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对因修理不及时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部门或工区的责任。

  第十八条机修厂要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维修及外委设备修理台账并每月报送机电科备查,对修复的设备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调拨使用矿机修厂修复后的设备,应到材料小组办理设备调拨单,机修厂依据调拨单发放,否则追究机修厂责任。设备调拨应本着'有旧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进行调拨。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机电科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一名,工区(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

  第二十一条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班组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班组设备台帐每月月底与机电科台帐核对一次。

  第二十二条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并按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统计报表。

  六、奖惩

  第二十三条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评比竞赛,对设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班组,年底评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对在年度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或经济损失;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影响正常生产;无计划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的相关责任者,依据《军城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

  一、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技科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①、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

  要求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橡胶手套、防静电服、三角警示牌等,车辆尾部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备齐全。

  ②、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停车场须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③、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上述条款,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租赁停车场,租赁期限为5年,停车场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6.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

  6.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4)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5)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

  6.4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6.5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6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

  七、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5

  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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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不参与培训,不得上车。

  5、适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

  2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每月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经理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触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年必须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须进行一次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是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3)经修理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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