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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年假怎么折算

发布于:2022-03-22 07:24:45 作者:

离职年假怎么折算汇总

  现实生活中,在经济发展迅速,离职的频率呈上升趋势,很多员工辞职后但是没有休年休假的情形,那么辞职后的年假和工资怎么计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职年假怎么折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职年假怎么折算汇总

  离职年假怎么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年假法律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特别提示:

  在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的问题上,还应注意两点:

  一是,并非用人单位只要按规定支付三倍工资,就能“买断”职工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二是,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与计算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和加班费的月工资略有区别。

  1、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计算“代通知金”的月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4、计算加班费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怎么计算带薪年假的工资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离职后,年假没休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职工什么时候可以休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

  二、职工年休假有多少天?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应有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应有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应有年假15天。而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不休年假可否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职工年假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假天数、未休年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来执行。

  如果职工已经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应当申请休假,用人单位不给休假的,离职时应按照300%的工资折算。

  所以职工未休年假的,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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