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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书

发布于:2021-08-20 10:52:09 作者:

【推荐】质量保证书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一起来参考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保证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质量保证书4篇

质量保证书 篇1

  甲方(医疗机构):雅丽嘉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为保证义齿质量,加强对义齿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义齿管理法》及《义齿质量管理规范》,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质量保障协议。

  一, 甲方应为合法的义齿经营企业,为乙方提供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义齿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证照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均应符合规定。

  二, 乙方应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和义齿经营企业,购贷时应向甲方出具加盖本医疗机构红色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本企业红章的义齿《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件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均应符合规定。

  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义齿,其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 乙方应具备放置甲方义齿的条件,对因保管护理不当而导致义齿质量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六, 其它未尽事宜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年月 日年月 日

质量保证书 篇2

  一、释义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用户”:

  包括 住宅项目房屋的产权人(买受人)和使用人。

  1.1业主:指“ 住宅楼”的发展商、业主、租户及其他合法使用者。

  1.2使用人:指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亦包括业主或由前述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邀请的访客及其他第三人。

  2.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开发单位”:

  指石家庄市嘉实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

  3.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物业管理公司”:

  指石家庄市阳光水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业主临时公约》中的物业管理公司。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选聘。

  4.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指对住宅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

  5.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保修”:

  指对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装修及设备标准”中列明的,由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或更换。但已包含在前述第4项中“装修工程”的除外。

  二、质量保证依据

  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下列相关规定制定: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 第10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保修期限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保修期限”,均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给房屋买受人之日(或通知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计算。

  3.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对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并负责保修费用。由开发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单位负责;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由本公司统一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进行保修。

  4.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等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缺陷,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保修费用,本公司再依法向产品责任方追偿。

  5.经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鉴定,属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6.超过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四、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5年。

  3.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等:

  保修期:2个采暖期(采暖期为自1 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2年。

  五、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抹灰层空鼓脱落,砂浆起碱脱皮。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水泥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窗户、纱窗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纱窗非人为原因脱落。

  保修期:1年。

  4.部位:电源插座、电器开关。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5.部位:可视对讲系统。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1年。

  6.部位:分户门、地下室门锁具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7.部位:厨卫下水管道

  内容:堵塞

  保修期:3个月

  8.户内外电表、水表、煤气表一年内正常使用下的损坏可更换一次

  注:用户自行改造的部分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涂料饰面脱落,吊顶翘裂。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等。

  内容:地板翘裂。

  保修期:2年。

  3. 部位: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瓷砖空鼓脱落。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室内门、窗户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

  保修期:1年。

质量保证书 篇3

  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

  为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流通过程中药品质量,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颁发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法宝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及印鉴样本等有关资料。

  三、乙方供应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宝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对供应药品的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全面质量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面负责。供货药品出厂一般不得超过生产日期六个月,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药品出厂不得超过生产日期个月。

  四、乙方供应的整件包装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货物运输要求。

  五、甲方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入制度,应具备符合gsp要求的储存保管药品的条件,确保乙方的药品按标签规定的要求贮存。

  六、甲方欲购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乙方应事先提供该药品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及样品,以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合格后,才能从乙方购进药品,乙方应附随货同行和该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七、乙方一次提供同一品种药品,数量在50件以下,产品批号不得超过三批,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产品批号不得超过批,整件包装中不得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产品批号的药品混装。

  八、乙方为药品经营企业时,甲方从乙方购进进口药品,乙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供货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质量保证书 篇4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 我公司在施工中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和积极接受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做如下承诺: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

  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

  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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