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发布于:2021-02-19 14:39:58 作者: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导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党和政府新的政策导向,是人民群众的新福音,是各级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更是中国发展的新契机,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谐是第一追求。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一)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稳定。

  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摆上位置,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各个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将特殊人群管控和服务工作纳入治安防控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信息研判机制,认真落实管控制度,实行分层次、等级化管理,对重点群体中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信息化管理,掌控实时情况。

  依托公安、信访、司法、教育、共青团等方面的资源,分别建立起邪教人员、有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祸肇事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重点信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留守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要求基层干部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特殊人群开展经常性、全面性走访,及时掌握动向,由相关单位及时对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心中有数”,为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方便。

  (三)推行人性化服务,确保服务到位。

  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解决特殊人群在就业、就医、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行人性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确保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并同时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道德、形势、政策教育,针对具体情况,分别实施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乡镇服务平台和司法援助等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联动机制,积极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和服务,做到服务与维权并重。

  (四)创新多载体服务,帮扶特殊人群。

  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新建立健全多载体的帮扶机制,加强乡镇“两所一庭”建设,建立精神病医院、特殊教育学院、美沙酮门诊、计生服务站等各类帮扶实体、帮教基地,畅通生活补贴和困难救济申领渠道,努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及其子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生活等困难,并切实发挥好兴文县创新开展的“信访维稳基金”,为一些执行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等“于法无据、于情可谅”等积案进行化解,使其感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增强报答社会、服务社会和依法履行权利义务的观念,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应对社会转型的需要。

  现阶段,社会主体思想的多元化,使得矛盾多元化、复杂化趋势日益明显,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司法理念及执法方式,无法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需求,无法适应社会深层次改革的需要。因此,人民法院应该迎时代潮流而上,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认并保障社会多元主体的多元价值和利益诉求,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责任。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

  司法源自于纠纷,司法的基本功能在于解决争端、化解纠纷,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本质上就是依法对案件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管理,人民法官不仅是案件的裁判者,也是社会的管理者。案件的'公正裁判有助于引导社会管理良性目标的实现,做好每项审判工作都对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都对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因此,人民法院要用社会管理者的思维和要求,去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一个案件,既要保证公正高效裁判,也要着眼于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需要。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而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不断分享发展成果,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但由于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分配制度不完善等等原因,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部门,人民法院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减少和化解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进而真正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何做好创新社会管理

  (一)实现基层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主到公共服务为主的转变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国的公共需求正处于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的就业压力与日俱增,社会保障不完善,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社会事业的基础十分薄弱,基层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城乡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基层中的农村社会事业十分落后。这种现象跟经济的发展水平非常不相称。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基层政府缺乏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基层政府把过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在社会管理领域政府的精力和财力长期缺位。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基本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用以解决每一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不能解决的公共问题,包括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保证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协调。经济发展到现阶段,要求基层政府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社会需求日益强烈,如果基层政府还把主要精力和财力用在经济建设上,而不是用在提供公共服务上,不但不能推动社会的继续进步,以前取得的经济建设的成果都有可能毁于一旦。

  (二)重塑重在民生的施政理念

  社会管理的核心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政府要抛弃管控的施政理念,转变为重在民生的理念。要紧紧围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改善民生,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发展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为基层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提高基层政府对社会需求和公民诉求的回应性,通过有效回应基层社会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把基层政府的主要工作落实到民生领域。要更加注重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道德底线,就有不满和冲突,每个人就都觉得是受害者,就没有合理的财富分配,也就没有真正的民生,可以说公平正义本身就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基层政府切实保障好、改善好民生,百业才会欣欣向荣,百姓才会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和谐稳定。民生有了保障,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的保障。

  (三)改变社会管理的手段,从单方强制转变为社会协商

  社会管理不能片面强调政府的单方强制,社会的广泛参与至关重要。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和共治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管理。基层政府要鼓励和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借助社会协商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通过各种协商形式,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利益代表可以及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大量的日常矛盾和纠纷,特别是上访、信访等形式的劳资纠纷、拆迁纠纷等问题。即使处理一些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采取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措施,如果适当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如及时公布案情,组织旁听,组织听证等,也会比单纯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更有社会效果。当参与社会政策的主体范围越广泛,社会政策就越可能符合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也就越能够达到解决社会问题、增进社会福祉的目的。

  (四)结合各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分工,将社会发展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十八大的要求,首先要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分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分工,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理顺社会管理中的条块关系,实行合理的分权。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内部和政府纵向间的职能和权限,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其次,要将社会发展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评价体系。通过社会发展评价,衡量基层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成效,从而增强基层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内源性动力。社会发展评价指标应包括社会结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指标,具体项目应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状况、环境治理等。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baisebaisebaise@yeah.net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管理

相关文章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