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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于:2022-03-03 12:31:56 作者: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选6篇)

  所谓绩效考核方法,是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评价,并用之判断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的方法。由于管理人员的工作很难量化,日常的绩效考核也流于形式,应该制定一个怎样的年终考核方案最公平呢?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选6篇)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1

  1. 绝对评价法

  (1)目标管理法

  目标管理是通过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直至个人目标,最后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来进行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方式。在开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应该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考核的标准达成一致。在时间期限结束时,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

  (2)关键绩效指标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是以企业年度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企业、部门和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

  (3)等级评估法

  等级评估法根据工作分析,将被考核岗位的工作内容划分为相互独立的几个模块,在每个模块中用明确的语言描述完成该模块工作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同时,将标准分为几个等级选项,如“优、良、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对每个模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成绩便为该员工的考核成绩。

  (4)平衡记分卡

  平衡记分卡从企业的财务、顾客、内部业务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角度进行评价,并根据战略的要求给予各指标不同的权重,实现对企业的综合测评,从而使得管理者能整体把握和控制企业,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完成任务是前提,完成的快慢,圆满,平时工作的配合度,态度,团队的合作意识都是纳入考核的范畴,不能但就某一方面论成败。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2

  一、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二条 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 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条 各类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时间

  第八条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 考核内容

  第十条 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 各类考核形式有:

  1. 上级评议;

  2. 同级同事评议;

  3. 自我鉴定;

  4. 下级评议;

  5. 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 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 各类考核办法有:

  1. 查询记录法: 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 书面报告法: 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 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 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 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 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 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 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 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 试用考核。

  1.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 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 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 后进员工考核。

  1. 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 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 个案考核。

  1. 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 调配考核。

  1. 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 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 离职考核。

  1. 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 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 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 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 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 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 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 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4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进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 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 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 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 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 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作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个人

  工作绩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与员工个人薪酬挂钩;

  2、是决定员工岗位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3、与员工福利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中各项条款由公司管委会负责解释。凡条款需要修订时,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5

  第 一 条 法源依据

  本办法依「人力资源管理规则」订定之。

  第 二 条 目的与精神

  为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奖优罚劣,使员工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第 三 条 考评范围及内容

  一、 考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不含主管级以上领导干部);主管级以上领导干部末位淘汰管理实施办法另行制订。季节工参与考评,凡达到正式工下岗标准的季节工予以辞退;

  二、 考核内容

  1、基本任务: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指标,详细分解并落实到主管及个人;

  2、基础管理详见《考核标准具体指导意见表》。

  第 四 条 考评机构

  一、公司成立员工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公司考评指导、监督办公室。

  二、各部门成立以部门主管为组长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评、管理工作。

  第 五 条 考评机构职责

  一、公司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考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以及考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二、考评指导、监督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公司员工末位淘汰办法以及考评指导意见;对各部门日常考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将考评结果上报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查,受理考评结果的申述,审核末位下岗人员是否符合内部下岗标准,对不符合的予以纠正和撤回;

  4、各部门考核情况予以通。

  三、部门的考评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考评范围及要求,负责起草、制订本部门员工的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

  2、负责本部门的员工的日常考评工作;

  3、负责责任的落实及每月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兑现;

  4、负责本部门员工考评数据的汇总及考核结果的上报工作;

  5、负责对符合下岗员工的上报、上交工作。

  第 六 条 考评分类

  一、以独立的部、厂、车间或科室为单位实施考评;

  二、考评分为过程考评和工作结果考评;过程考评是对员工工作过程的实时考评,结果考评是对员工的行为、操作所造成工作结果进行考评;

  三、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实行一票淘汰,凡被一票否决人员随时下岗,不受考评时间规定限制。

  四、为明确事故责任,准确及时地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考评处理,由公司事故领导小组及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第 七 条 考评程序

  一、各部门按照制订的员工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工作过程和结果考评;

  二、根据职能部门专业对口考核的反馈,各部门及时落实责任人并予以考评;

  三、对事故责任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则由各部门、厂(车间)上报公司事故领导小组;经公司事故领导小组确认同意后,由发生责任的最小单位人员共同承担;

  四、各部门考评小组每月5号前将上月本部门员工过程考评进行完毕、统计汇总,考评结果于8号前一份在本部门张榜公布,另一份报公司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部门考评小组将对符合末位淘汰条件的员工名单上报公司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部门考评小组通知下岗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 八 条 考评标准

  一、公司考评指导监督小组制定考评意见;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考评指导意见、各岗位《岗位职责》和《作业指导书》、结合《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考评实施细则,可实行百分制或千分制;

  第 九 条 末位淘汰

  一、原则上每月考评一次;但也可随时考评;

  二、每半年按公司规定以部门人员的5%予以下岗,确属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确定下岗人数;

  三、下岗人员按部门评分结果,按得分排序从后向前依次确定;

  四、 考评,各部门需下岗人员,可随时下岗,可按月、季度进行,不限定到半年或一年下岗;但到半年或一年后,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下岗人数。

  五、非末位淘汰下岗的不计入绩效考核下岗名额。

  第 十 条 淘汰员工的管理

  一、凡被考核末位淘汰的员工原则上实行下岗三个月,凡进入公司待岗中心接受学习、培训,三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本人表现及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推荐上岗;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拒绝报到上班的;或者经人力资源部两次推荐,任何部门拒绝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凡被考核末位淘汰进入待岗中心的下岗人员不得参与先进、劳模评选;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无绩效奖金。

  三、凡下岗后在原岗位继续任职的,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绩效奖金按其原应发绩效奖金的50%计发。

  第 十一 条 考核加分

  对于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保护公司利益、财物,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将依据具体情况由所在部门予以加分。

  第 十二 条 考核晋升或奖励

  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的综合考核情况依《任免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晋升或奖励。

  第 十三 条 附则

  本办法由员工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解释、补充。

  第 十四 条 实施与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 十五 条 施行日期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市场竞争要求相适应的机构效益评价和员工管理机制,改革我市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分配办法,发挥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市联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层(含)以下在岗干部职工;所称机构是指市联社直管的信用社(营业部、贷款中心)和分社。

  第三条机构等级员工等级是指根据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通过对直管机构及在岗员工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而确定的机构经营管理级次和员工综合素质等级。

  第四条机构等级是确定机构负责人年薪标准及员工等级占比的依据,员工等级是确定员工年薪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实行员工等级年薪遵循的原则:

  (一)以业绩为中心确定员工等级,体现不同等级员工薪酬有别的原则。

  (二)以效益为中心确定信用社等级,体现不同等级社之间负责人薪酬有别和各等级员工比例有别的原则。

  (三)实行等级年审、考核制度,薪酬随级别波动的原则。

  (四)等级评定和薪酬考核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薪酬核算和支付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等级的确定及待遇

  第六条信用社(含直管分社,下同)等级考核方法

  (一)信用社等级依百分考核得分多少确定。具体标准如下表:

  考核得分120分以上(含)100-119分(均含)80—99分(均含)79分(含)以下

  机构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二)信用社等级考核指标分为计分指标和倒扣分指标,其中:计分指标为100分,倒扣分指标为30分。

  第七条信用社等级按自评申报-联社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确定等级信用社待遇遵循信用社等级越高,负责人待遇相对高,本社高级别员工占比相对高,反之则低的原则。不同等级信用社负责人各年度薪酬标准依据全辖经营效益状况确定。不同等级信用社员工级别比例分配见下表:

  机构等级一级员工二级员工三级员工四级员工五级员工六级员工

  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一级信用社联社评定255025—联社评定

  二级信用社联社评定15403510联社评定

  三级信用社联社评定10304515联社评定

  四级信用社联社评定5205520联社评定

  联社机关联社评定3050——联社评定

  第九条城区各单一组织资金的分社等级确定及待遇。

  (一)同时具备存款总额3000万元(不含)以上和人均存款600万元(不含)以上条件的,比照三级信用社各等级员工比例确定员工级别,负责人享受一级员工待遇。

  (二)低于第(一)款标准任何一项的,比照四级信用社各等级员工比例确定员工级别,负责人享受二级员工待遇。

  第三章员工等级确定及待遇

  第十条员工等级确定

  员工等级确定程序按照公开考试——自评申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单位负责人评价——信用社评定小组评定——市联社终审定级的步骤进行。

  各社评定的各等级员工数量不得突破市联社下达的计划。

  第十一条全市信用社员工共划分6个等级。各等级员工薪酬标准依据各年度经营效益状况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20__年起,因年龄限制不再担任中层管理干部正职和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可评定为一级员工,其评定权在市联社,因年龄限制不再担任中层管理干部副职的员工挂靠二级员工待遇标准。现任联社中层干部正、副职任职期间享受岗位职务年薪,离职时若无升、降级情节,统一确定为二、三级员工,享受已定级别相应的年薪工资待遇。

  凡具有以下情节的员工为六级员工:岗位技能考试不及格的末位2名员工;因违规违纪受记过(不含)以上处分的员工;试用期满并转正,首次确定等级的员工(试用期内执行省联社规定的工资政策)。

  第十三条为照顾山区信用社员工待遇,凡在山区和半山区信用社工作的员工等级年薪标准,按所评定级别上浮0。5—1级执行。

  享受上浮一级的单位有:潘湾信用社、王畈信用社。

  享受上浮半级的单位有:聂河信用社、五眼泉信用社、松木坪信用社、高坝州信用社、红花信用社、洋溪信用社、大堰信用分社。

  第四章员工等级年薪考核计发

  第十四条等级年薪的构成:等级年薪标准由等级基薪和风险年薪两部分组成。

  (一)等级基薪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根据员工等级确定年薪标准,等级基薪占等级年薪总额的30%。

  (二)风险年薪是年度工作的风险报酬,根据员工等级确定年薪标准,风险年薪占年薪总额的70%。

  第十五条员工等级年薪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按季兑现”,即:市联社根据各单位不同等级员工数量和年薪工资标准,核定各单位工资总额,依据市联社各年度制定的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单位负责人等级薪酬由联社直接计发到人,一般员工等级薪酬由各单位依据内部《责任书》进行考核分配。

  第五章等级升降和年审制度

  第十六条实行等级年审制度。信用社等级和员工等级按自然年度为考核期进行年审,在年审时以已评定级别为基础,结合升降级情节,确定员工下一年度等级;依据信用社等级评定标准,结合当年经营管理绩效,重新确定下一年度信用社等级,年审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以前。

  第十七条实行员工等级升降制度。

  (一)凡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联社考评委员会可给予适当降级处理:

  1、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的员工等级降低1级;受到记大过处分或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员工,在处分期内执行六级员工待遇标准,解除处分或正式上岗后重新确定级别。受到留用察看和待岗处分的员工从处分次月起,每月只发280元生活保障工资,解除处分或重新上岗后,执行六级员工待遇。

  2、当年单位出现“四类案件”和经济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责任

  人以外的所有员工普降1级。

  3、当年经营目标考核平均得分在65分及以下或出现经营亏损的信用社员工等级从次年起普降1级。

  4、出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或对违规行为知情不报,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等级降低0.5—1级。

  (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员工,经联社考评委员会批准可给予适当升级奖励:

  1、当年工作受到地市级总结和推广的信用社,奖励20员工提高一级的指标,各等级员工之间平均分配,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员工优先享受奖励晋级。

  2、其他有突出贡献者,由考评委员会决定可给予提高一定级别的奖励。

  (三)同时具有升、降级多种情形的,均择其高的标准执行,同时具有升级和降级情节的,按只降不升的原则执行,升级最高到一级。

  第十八条实行信用社等级升降制度。根据对等级信用社年审结果,对其级别进行升降,升级最高到一级,降级最低到四级。符合第十七条第二款第1、2、3项条件的信用社,在评定的等级信用社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奖励5分、10分、15分后确定信用社下年度等级。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种专项奖金的兑现办法原则上比照本办法员工等级年薪标准差别系数考核计发,上级对联社领导班子奖励按奖励单位的分配要求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分配。

  第二十条员工调动到本市内其他信用社,其已评定等级依然有效,从调入日起,上浮级别执行调入单位的级别上浮标准;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公负伤休假、病假、事假和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薪酬待遇按《xx市农村信用社劳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在实行等级年薪过程中有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年薪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实行等级年薪资格,对已发年薪予以追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联社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在市联社考评委员会,与本办法有关的《办法》、《细则》和《方案》均为本《办法》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可以在不突破联社考核兑现年薪总额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实施细则并报联社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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