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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

发布于:2022-05-15 16:20:06 作者:

有关委托代理协议书汇编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委托代理协议书汇编9篇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

  兹委托XX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XX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XX交易所

  地址:上海XX路XX号

  XX宾馆XX房

  代表:

  邮政编码:XXXXXX

  电话:XXXXX

  传真:XXXXX

  开户行:上海XX银行

  XX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XXXXXX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

  委托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全权代理操作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账户的协议。其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的帐户为:_____________,

  初始资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开户及资金到账,并对账户具有所有权,即只有甲方可提取资金。但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不得无故减少或撤走初始资金的义务。

  2.乙方在不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对甲方账户具有绝对操作权,但无资金调拨权。且乙方对甲方的投资金额、盈亏状况以及交易密码等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二.交易与查询

  1.开户后,甲方告知乙方其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并授权由乙方代为操作,甲方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查询账户交易状况,包括查询资金余额和收益。

  2.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交易决策,或通过各种方式和行为影响或干扰乙方的正常交易,甲方不得自行操作自己的交易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策略来控制风险。

  三.利润与分成

  1.结算周期为一个季度,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结算,若盈利超过30%,则乙方随时有权力要求进行盈利结算。

  2.盈利按照7:3的比例分配,甲方为70%,乙方为30%。甲方有权将其按协议规定所能取得的利润全部取走,也可作为追加资金继续投资。

  例如:100万的初始资金,一个结算周期后账户权益/金额为130万,则甲方需支付给乙方账户盈利额的30%作为提成(即:(130—100)*30%=9万元)。

  收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在当季结算日后三日内打款到乙方指定账户,超过期限每天收取滞纳金千分之一。)

  3.结算后,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个季度的初始资金。

  注:投资有风险。双方约定,在每个结算周期之内亏损额在30%之内由甲方承担;超过亏损额30%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亏损额超过结算后资金或初始资金30%的时候,乙方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在结算日之后三天内将超出部分汇入甲方的投资账户或者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赔偿。

  四.协议终止

  1.正常情况下,协议到期之后将自动终止。

  2.在协议到期后,双方按照既定的分配条款分配利润。

  五.违约责任

  1.若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终止协议,提议方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提议方承担。

  如:在协议期内,甲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停止委托的时候,需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否则,所委托账户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甲方):攸县财政局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

  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准确、及时、安全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攸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攸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委托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支付和清算。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财政性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或预算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支付的需要,向乙方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乙方应通过上述财政资金账户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地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和清算,不得违规支付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 ?乙方完成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后,应及时向甲方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发送对账单和回单等,并提供实时动态查询服务。

  第五条 ?委托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乙方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二)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三)乙方收到财政支付执行机构的直接支付指令,核对直接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四)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后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之前办理完毕。属于预算外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五)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六)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七)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八)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依据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直接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科目开具《XX银行直接支付申请(预算内)划款凭证》并附申请划款汇总清单,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5:00(夏季时间15:30)之前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国库股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往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委托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第六条 ?乙方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以及特别紧急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为预算单位在乙方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甲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通知书》,乙方据以办理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

  (三)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累计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四)乙方收到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指令,核对授权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五)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后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时之前办理完毕。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六)乙方应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在营业日内实时办理现金支付。

  (七)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预算单位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

  (八)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九)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一、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档案托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档案相关信息,出具调档函,协助乙方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入甲方。

  2.保存乙方员工的档案,并负责乙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利用、转递。

  3.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5.为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集体户口挂靠

  根据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挂靠条件的规定,为乙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代办集体户口,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落户协议为准。

  (三)职称评定

  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属工程系列职称评定的,由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定,属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为报送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四)社会保险代办

  根据相关政策,为乙方员工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保险代办协议为准。

  (五)接转党组织关系

  若乙方未建立党组织,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接转乙方人事代理员工的党组织关系并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工作,若乙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乙方经办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须提供乙方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3.乙方应主动跟踪员工的到档情况,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员工的档案管理、户口日常管理、职称材料收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与人事代理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告知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起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出或改签成其它委托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将其视为乙方员工,相关义务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立户费用为50 元/单位(一次性)。

  2.甲方按时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缴费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应主动到甲方续缴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费用从到档之月起计算,以后续费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应按时缴纳人事代理员工相关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人事代理费的,在未补清人事代理费用前,甲方将不再提供有关服务。

  3.职称评定、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身份认定、代办费等费用另计。

  四、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在每期代理费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员工 自行因素提前将档案转出的,甲方不予退费。

  2.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出时,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注销人事代理户头为止。

  4. 甲方与乙方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乙方与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议 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及邮编: 咨询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订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刚,董事长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伟华,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6227 0022 7008 6042 132

  开户银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区支行营业部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8

  委托方:

  住所: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为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甲方欲把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为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 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人(报账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凡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乙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己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甲方要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实行代理工作的,甲方要配合乙方把村级集体经济有自收收入的村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没有自收收入的村亦要一并纳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的账会人员及时举行业务培训。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保存有关会计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代理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证据票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出具的票据所需的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服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挪用侵占借出村集体资金现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票据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产品代办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简称3C认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并愿意共同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代办所需的基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因乙方所提供基础材料的瑕疵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申请认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起草相关申报材料,代填相关表格,代办相关手续,并不得有意拖延时间。

  三、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从事商业活动及从中获利。

  四、委托代办费用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检测费用、工厂审查费以外的咨询服务、协调代办的费用。

  产品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将申办费用交付乙方。在企业获证后,根据认证机构实际征收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申办资料备齐并通过预审后_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代办事项,并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递交甲方。如因甲方的递交样品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需进行整改和复审时间不计算在内,或在乙方尽到通常意义上的职业所需要的认真与勤勉的情况下仍有迟延,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

  七、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规定,凡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目录中的产品只有在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方可出厂、进口。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无故中途停办,应返还给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

  2、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发生分歧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裁决。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盖章、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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