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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

发布于:2022-02-10 20:35:19 作者:

委托代理协议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协议书(15篇)

委托代理协议书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企业招聘员等事宜,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格守。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企业员工,甲方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任职条件,及薪资福利等承诺见甲方《招聘简章》

  一、招聘委托: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招聘一线操作工及生产线储备管理人员;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习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书》;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详细了解委托招聘职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人选进行综合考评和查证,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初试,;力求客观全面的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组织双方面试的协调工作有乙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其规定的条件面试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聘用的意见通知乙方;

  4、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出现某一批次的人员在甲方基地工作时间未满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辞工辞职人数超过5人名的,由乙方负责在7天内将人员补充到位;

  5、为了人员稳定,乙方安排一名联络人员在公司基地长期留守,甲方负责该名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的就餐,其余费用有乙方负责解决;

  三、人员的聘用:

  1、首批人员的提供时间,乙方在20xx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员供甲方录用,甲方视人员的工作情况来决定双方以后的具体合作名额;

  2、第一批次人员的供应不得少于30名;

  3、若甲方经过面试及评审等工作后,录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开具相关材料便于以后计算具体人数;

  四、企业聘用长期工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员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第二批及人员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

  2、第一批次人员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00元,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后合作人员招聘费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础上,以后所有批次人员的费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长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节点顺延,但甲方需要在费用支付前5日内通知乙方;

  5、如有超过5名以上的员工出现无故停工,造成产线不能正常运转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只支付该时间段内招聘费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员出现群体性的闹事罢工,参与人员超过10名的,并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费用;

  7、对于乙方招聘人员出现无故停工和集体闹事罢工的,甲方有权拒付无故停工人员和闹事人员的工资;

  五、实习生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xx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于30名实习学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实习;

  2、实习生的工资标准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具体付费的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50招聘费用;满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150元/人;

  4、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为了实现生产的连续性,下一批次实习生的到位时间定为上一批实习生实习结束的前10天;

  5、实习生到我公司的路费由乙方负责安排解决,实习结束回校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安排一名带队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7、工资的发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实习生工资的领取和发放;

  8、甲方负责安排带队老师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用餐;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产生期间产生的工作纠纷及其他问题由乙方安排的带队老师负责解决;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所签合同的内容严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作任何资料的审查或单独联系,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隐瞒乙方推荐的实际用工人数,视为违约,若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2、乙方若将推荐给甲方的已任职的在职人员推荐他工作,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3、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无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违约,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总金额的3%/天。

  八、协议的效期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3

  甲方(代理方):x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员工(下称“当事人”)提供人才引进代理服务(□调干、□调工、 □招工□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义务

  甲方根据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有关规定,为乙方聘用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有偿代理人才引进服务,内容包括:

  1、为当事人提供人才引进档案商调服务。

  2、为当事人办理人才引进审核材料的受理、送审、上报等手续。

  3、为当事人领取已获审批通过的各类批件(调动通知、招用员工通知、积分入户通知、毕业生接收函、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及入户行政介绍信、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指导办理户籍迁移、入户手续。

  4、为当事人提供户籍挂靠、职称申报、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服务。

  三、乙方义务

  1、办理人才引进的当事人需符合xxx市当年度人才引进政策的要求。

  2、乙方及当事人应按照诚实守信原则,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xxx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规定及甲方有关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报送材料,保证在申请办理过程中,所提交的原始档案材料完整及各类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乙方提交的当事人材料存在虚报、涂改、伪造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3、乙方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由乙方授权人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代办,否则,甲方不予受理。

  4、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服务收费金额缴纳服务费。

  5、审批机关预审公示通过后,乙方应按规定的材料受理截止日期提前10个工作日,按材料清单的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甲方,并按照甲方及有关国家机关或其它机构所要求之有关期限提供有关文件或办理有关配合事务,否则,若因乙方延误期限导致之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协议期限及费用

  1、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当事人档案、户口委托甲方管理,未办理协议终止手续的,视为自动延期,乙方或当事人应按本协议约定交费。

  2、 乙方知悉、了解甲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知晓相关信息已在甲方办事大厅等处公示告知。根据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乙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向甲方交纳人才引进代理服务费(选择划√):

  调干、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

  (1)□整体服务费260元/人﹒年、 □整体服务费30元/人﹒月;

  (2)□整理档案50元/份;□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5元/份;□代办社保、医保5元/项﹒月、□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50元/人﹒次;□代办调动手续200元/人﹒次;□办理转正定级50元/人﹒次(任选)

  代理服务费合计 元(乙方签字: )。

  招工、调工:

  (1)□整体服务费 40元/人﹒月;

  (2)□代办社会保险5元/项﹒月;□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50元/人﹒次;□代办调动手续100元/人﹒次(任选)。

  (3)技术管理人员交流引进服务:□高级职称或相当技术等级、学历的300元/人;□中级职称或相当技术等级、学历的400元/人;□初级职称或相当技术等级、学历的500元/人;

  代理服务费合计 元(乙方签字: )。

  3、人才引进申请校核、网上提交后,如因乙方本人放弃或因乙方材料等问题未获审批机关批准等原因,乙方应缴纳代办调动手续费(调干、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200元/人·次;招工、调工100元/人·次)。

  五、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是人才引进委托代理关系,有关当事人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劳动关系不因此协议的签订而发生变更。

  2、乙方理解并认同:乙方所委托之事务须获得有关国家机关或其它机构之审批或协作,甲方基于本协议所负有之义务仅为代理服务,甲方无权保证其一定能获得该等审批通过。

  3、为本协议之目的,本协议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所列示之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即使其与某些有名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因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之任何条款均不得仅仅因为该有名合同与本协议之相似性而直接适用于本合同;本协议任一方均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定行使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之义务,或者甲方对乙方委托事务及其提交材料之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虑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证据或合理说明以排除甲方疑虑,则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我市有关人才引进工作的纪律,如有违纪,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协议相应终止。

  6、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一切争议,若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

  网址:xxxxx 电子邮箱: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4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因委托人工作繁忙,并债务人拒不还款的前提下,与被委托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及利息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追讨。 债务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追讨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1、 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2、

  3、 如追回欠款被委托人收取佣金比例__________%。 对被委托人从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负责,

  4、 如被委托人从债务人处追回的款项应先给付委托人应得款项,佣金由剩余款项中给付。

  5、 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的法律条文,

  三、 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或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法律行动。

  四、 本协议追讨委托失效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人收到的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的追回款。

  五、 追回款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账户,在委托人收到追回款的三天内,按本协议规定给付佣金。

  六、 被委托人向债权人收取债务所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被委托人自行负责。

  七、 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⑵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私下与债务人签署还款协议,应与被委托人协商,如未征得被委托人同意由此影响被委托人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5

  银行(甲方)受 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 银行 (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 办理委托贷款,用于 项目,资金总额 万元,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 ‰。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应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 (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 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人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 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的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经认真协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就乙方代理与甲方共同设立北京 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后果。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实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依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事务,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况。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委托代理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第五条:代理费的金额及支付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

  ◇代理费分两期支付,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人民币 元整,于代理事务完成时支付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关办理代理事务所需资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如因乙方提出终止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所尽的义务,而使甲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责任。

  第七条:其它条款

  1、代理事务的过程当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按所开具的发票实报实销。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xx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将中止本合同,乙方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商标事务,现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商标事务如下:

  □ 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 商标评审事宜

  □ 其他: 具体委托事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商标代理人、担任甲方代理人;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其他代理人接替,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依法对商标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甲方可以取消与乙方的委托关系,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商标局的通知或决定需甲方办理的,应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联系人地址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信函寄给甲方,甲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导致答复期限耽误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委托事项为商标申请注册,则乙方工作至该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或该申请被商标局被驳回之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8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做出了约定,该合同已生效。

  2、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交付的代理费。

  二、合同权利义务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三、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委托代理合同》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终止而终止。

  四、合同解除后的权益安排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从对方取得的权益作如下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七、合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商标在中国大陆知识产权保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事项: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海关备案 □商标变更事宜 □商标设计 □其它

  并根据相应的委托事项签署相应的委托书。

  二、以上所需费用

  委托事宜: ______数量: ______ 单价: ______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向甲方提供专业指导,以使甲方在专业指导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文件。专业指导的具体内容应视委托代理事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先行将乙方收取的费用款额全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交与乙方指定人员。全部款额直接交与乙方指定人员,视为乙方全部收到。甲方要求乙方开具票据,且款额己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将于款到后开具票据。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及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即依指示代理事项的不同而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办理相关代理事宜。

  六、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保证及时将所有代理事项相关的官方文件转达予甲方。甲方有义务在名义变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保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七、甲、乙方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0

  委托方(甲方):xx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xx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xx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xx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xx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xx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xx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xx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xx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xx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协议书11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书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_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_____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_________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费: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13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委托代理协议书14

  委托单位(甲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乙方):**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县纪委《**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纪发?20xx?4号)文件精神,将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所辖村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乙方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资”台账、公开表,有权查询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本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集体“三资”公开表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成员)的监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公开表。

  6.甲方应依法处理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对甲方资产、资源统一管理权,有权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甲方的集体“三资”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独立核算主体,分村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村级银行账户,也要分村设立。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三资”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三资”,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三资”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甲方集体“三资”的安全。

  3.乙方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为甲方设立总账和必要的明细账,并根据村级会计业务填制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集体资金的收支监管,防止甲方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

  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台

  账的变更;负责甲方资产、资源的评估;指导甲方对资产、资源合理利用,包括对外承包、拍卖、转让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等。

  6.乙方应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明细的收支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纪委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定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并详细填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岗位需求说明书》,该两份文件共二页,评价推荐岗位共个。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终止后按本协议事先拟定的费用结算。

  3、在确定人选后,将试用通知书面提交乙方,由乙方通知拟聘人选到岗事宜。

  4、甲方同意乙方提供人才推荐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招聘服务费。

  5、甲方需保障乙方所推荐人选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确认甲方岗位说明书各项条款,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为甲方猎寻所需人选。

  2、对所寻访到的人选作前期考察、面试与测评,将合格人选推荐给甲方。

  3、安排适当的时间、场地供甲方与候选人进行面谈与沟通。

  4、乙方负责在学生兼职期间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三、费用结算及其他

  1、此次委托代理招聘兼职学生服务费数额按小时计算:2元/小时/人.该项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提供学生工作当天一起结算.

  2、学生单天的工资为:45元+餐/天;30元+餐/天,具体工作时间有甲方负责协调.

  3、甲方负责在协商地点负责接送学生上下班,乙方协调管理.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5天内乙方无适合甲方岗位说明书人选推荐,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此次合作.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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