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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书

发布于:2022-02-03 05:32:18 作者:

有关质量承诺书汇总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承诺书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质量承诺书汇总七篇

质量承诺书 篇1

  本人受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2、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和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不用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

  3、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

  5、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7、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8、施工过程中有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施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施工。

  9、在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的不同阶段完工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

  10、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还应当先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按照规定在工程明显位置镶嵌标志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自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2、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予以维修。工程保修后组织验收。

  13、工程发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立即向所在区县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4、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质量承诺书 篇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3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2、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3、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4、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 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xx年xx月xx日

质量承诺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阿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诚信经营、商誉无价的基本商业原则,本着让会员快乐消费的理念,双方承诺如下:

  一、 服务保障

  1.先行赔付服务:为保障会员的权益,会员在洋聪网在线购买产品或服务后,若甲方无法兑现产品或服务质量而导致会员权益受损,会员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赔付申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和甲方根据会员提出的要求,共同进行调查并核实情况后,如共同认定会员权益确由甲方产品或服务质量造成,乙方将为会员执行赔付流程,甲方再对乙方的上述赔付进行赔偿。如会员的权益受损非因甲方产品或服务质量导致,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和乙方承诺对不满意的会员24小时内致电回访。

  2.商户召回服务:为保障会员的权益,在有效期内,若甲方无法按照约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且会员投诉较频繁,并且经过乙方协同会员和甲方进行调查了解,共同认定该项产品或服务达不到其承诺的品质保证,无法使会员满意,乙方有权终止该项产品或服务。乙方会提前通知所有购买本次产品或服务但未消费的会员,并承诺于召回启动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全额原路退回会员的账户中,而甲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会员的投诉非因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原因导致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消费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1. 对于来自洋聪网的会员,如果对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有任何疑问,甲方必须立刻通知乙方协助解决,不得对会员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或者额外的要求,并保持专业的服务态度。

  2. 甲方保证前来消费的会员进行正常消费,并对自己经营场所的所有操作员工说明此次产品或服务活动的详细内容,让通过洋聪网的会员能够快乐消费。

  3. 甲方保证向会员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设隐形消费或强逼会员参加其他的消费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各方的利益及声誉。

  4. 如会员有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投诉,乙方在投诉发生后立刻致电投诉的会员与甲方,详细了解事情发生的过程并协商解决,甲方对因自身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投诉需在投诉发生的24小时内在给出尽量让投诉会员满意的处理结果。

  三、本承诺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直至双方合作结束。

  四、本承诺书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乙方会将本承诺书展示在洋聪网的相关页面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杭州阿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5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二、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生产、营业、教学、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四、将消防安全培训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三懂三会”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质量承诺书 篇6

  是本校所需的食品(商品)的供应商,所供应食品(商品)的安全性是我们的第一责任人,我们郑重承诺、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食品(商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违法行为规定》、《食品(商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食品(商品)时,确保在取得供应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供应,并保证不供假送假。

  (二) 保证配送人员了解与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

  (商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食品(商品)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保证从事食品(商品)加工和配送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在加工、配

  送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配送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 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食品(商品)标准组织加工配送。食品(商品)质量符合相应

  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决不配送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五) 保证配送加工食品(商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决不配送非食用性原辅材料。

  (六) 保证食品(商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商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 保证食品(商品)配送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配送食品(商品)质量合格。

  (八) 保证食品(商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商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 保证不供应、配送三无食品(商品),配送食品(商品)时,保证配附批次产品(食品、商品)合格证,无证不送。

  (十) 保证当配送有: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的、临期的、过期的食品(商品)时,及时召回(更换)已经配送、销售的食品(商品)。

  (十一) 如配送不合格食品(商品)和制售、配送假冒伪劣食品(商品)的,已经检查发现,愿意接受你方相关规定的处罚;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7

  公司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且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公司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职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公司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职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职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公司所采用的标准,并且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公司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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