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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于:2021-07-09 07:58:12 作者:

【精品】宣传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宣传工作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宣传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六篇

宣传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加大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热烈的舆论氛围,推动我市教育宣传工作跨越向前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主线、强化主题、把握导向、凝聚力量、注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教育宣传工作,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教育系统中心报道组。

  3、中心报道组职责:负责制定阶段报道要点,采集热点信息,组织重头稿件。

  中心报道组成员在系统内采访时持教育系统内部采访证,各中小学校应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宣传重点

  1、教育发展、学校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5、师德师风、教师继续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6、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提高实施情况;

  7、职业教育创新情况;

  8、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情况;

  9、教育民生工作;

  10、学校建设及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情况;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全市教育宣传先进单位的,由局党委颁发奖牌;

  2、被评为全市教育系统宣传先进个人的,由局党委授予证书并奖励500元。

  3、中心报道组及局机关干部,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简讯的,每条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60元、30元;发表消息或通讯的,分别奖励1200元、600元、100元、50元;教育电视台专职记者按上国家级和省级稿件发奖金,县、市级稿件在完成台里基本任务数量后,超额部分享受同等奖励。多人合作发表的新闻稿件以一条(篇)计算,同一篇新闻稿件在不同级别同时发表的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五、具体要求

  1、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宣传意识,提高宣传能力,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消息,积极提供新闻宣传线索;制定宣传报道奖励方案,充分调动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

  3、严格教育宣传稿件审核把关制度。教育信息宣传要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到主题鲜明、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一定的深度。市教育局拟对外公布的新闻稿件、视频图像以及新闻图片等,由局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各学校重要信息,特别是涉及政策导向、招生宣传、高中考录取情况的稿件,必须送相关业务股室初审,报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同意方可对外发布。对因宣传报道失实、违背政策法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教育局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为进一步宣传教育发展新成就,展示学校新亮点、新做法,各校要充分利用局教育电视台传播媒介和宣传平台,加强联系和信息报送。

宣传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掀起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热潮,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

  二、宣传内容

  集中宣传活动以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实施步骤、工作目标和工作成效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有效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了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明白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好处,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环卫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工作安排

  (一)《今日沾化》、县电视台

  1、《今日沾化》在重要版面开辟“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共建幸福文明家园”专栏,集中宣传全县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动态、先进典型、措施经验,每周刊发1-2篇宣传稿件。

  2、县电视台在《沾化新闻》开设“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共建幸福文明家园”专栏,每周刊播各乡镇(街道、海防)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电视新闻1-3条。

  3、及时向《滨州日报》、市电视台供稿,扩大宣传效果。

  (二)县城管执法局

  1、制定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城乡环卫一体化知识》等宣传资料。

  2、在城区重点交通路口、建筑工地、沿街围挡、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制作、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宣传;在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循环刊播宣传口号、公益广告,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做好对各乡镇(街道、海防)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调度汇总,并整理推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典型材料。

  (三)《沾化手机报》、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

  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和彩铃平台,向县内所有联通、移动和电信手机用户每天编辑发送1-2条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短信。

  (四)各乡镇(街道、海防)

  1、入户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城乡环卫一体化知识》,提高村民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知晓率。

  2、利用村镇集贸市场集中发放城乡环卫一体化宣传材料,在各村居、社区主要街道、文化广场、宣传栏、公开栏、墙报悬挂横幅,书写标语,张贴宣传材料,普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常识,加强舆论声势。

  3、及时向《今日沾化》、县电视台、县城管执法局报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四、宣传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海防)、各责任单位要把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宣传工作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宣传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由专门机构负责宣传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发动各种宣传力量,迅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海防)、各责任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配合,紧密协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海防)要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新闻的采编、录制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将不定期派出人员到乡镇(街道)、村居进行核查督导,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实实在在地开展起来,做到有声势、有力度、大覆盖,真正在社会上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中留下深刻印象,达到预期宣传目的。

宣传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进学校(含幼儿园),配合县药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开课”活动,各乡镇中学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

  (二)举办“学校商店、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实地参观学校商店、食堂。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局勤管办联合食药局分区域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堂操作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和食品安全知识。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活动。

  (四)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同时要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创新宣教,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强化主题宣传。紧扣“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活动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宣教活动。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交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做法和成效,便于推广,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于7月2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勤管办。

  电 话:

  邮 箱:

  二oxx年六月十六日

宣传工作方案 篇4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解读,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其中5月14日为全县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内容

  围绕《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措施要求,结合我局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宣传解读。

  三、宣传方式

  ⑴媒体宣传。5月12日,积极联系石门电视台、石门信息报等媒体进行报导,并在商务网站上进行刊载,由相关业务股室提供稿件,办公室组织实施。

  ⑵现场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展示牌5块,宣传桌一张,宣传横幅一条,于5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在县体育馆进行现场宣传,并现场发放相关资料。

  ⑶显示屏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将宣传标语录入显示屏,显示时间5月12日至18日。

  四、责任分工

  五、要求

  1、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办公室对此次宣传活动负总责,精心组织策划,合理有序安排部署,各股室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2、思想重视,贯穿始终。股室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宣传资料,同时要将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进行到底,圆满完成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经镇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推进“三个**”建设为主题的政法综治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政法综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平安建设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治理的新成果,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赢得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确保我镇综治工作在省市民调中取得好名次、好成绩。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上级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宣传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

  2、广泛宣传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和改善、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及经验做法。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3、广泛宣传“一包双联”“一推行四公开”实施情况。宣传群工站下基层、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困、化积案、促和谐的实事和实效。

  4、广泛宣传政法系统规范化热潮的情况。宣传政法机关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政法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的成效。

  5、广泛宣传“百日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广大政法综治干部深入群众听民意,解困帮难暖民心,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成效。

  6、广泛宣传“三个**”建设情况。宣传社会各部门、各待业积极拓宽“平安**、法治**、和谐**”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基层平安创建内涵的经验和做法。

  7、广泛宣传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现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

  8、广泛宣传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情况。宣传开展“除民患、保平安”、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侵财性犯罪和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决心、力度和成效;宣传人防物防技防取得的显著成效。

  9、广泛宣传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宣传在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的成果;宣传各级各部门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管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10、广泛宣传矛盾纠纷排调情况。宣传各级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四级三调”机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情况;宣传维护农村稳定,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案)例。

  11、广泛宣传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国家安全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基层人民防线工作;宣传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加大对打击取缔黑网吧和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反动信息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宣传涉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弘扬网络文明,净化、优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12、广泛宣传日常法律知识。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牟社会风尚。

  三、宣传形式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形象、网络有响应。为推进“三个**”建设、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

  2、利用开宣讲会、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宣传牌、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发动宣传资料以及组织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大力提高“三个**”建设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3、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开展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利用短信平台进行短信宣传,发放资料进行宣传(平安建设、法律知识、打击整治取得成果等资料),制作禁毒、禁赌宣传展板,各村(社区)制作“三个**建设”固定宣传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政法综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训武任组长,政法书记龙明胜任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综治办,由陈伯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镇各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

  2、加强协调配合。政法综治部门要主动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切实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提供采访和报道素材;要适时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重点采访报道“三个**”建设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当前政法综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要大力提升宣传工作的水平,在全市形成浓厚宣传氛围的同时,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发一批反映我镇公众安全满意工程成果的稿件;要树立“开展好实际工作是最好的宣传”的工作理念,落实好各项综治工作。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在辖区内开展社会管理满意度测评,召开警民恳谈会、综治述职会,倾听群众对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照群众的期盼找差距和问题,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3、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督查督导以及对自身的工作任务的自查自纠。市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内容纳入季度讲评和年终考核内容。

宣传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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